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鉴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在2023年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期间,态度严谨、认真,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核并认可的会议议案材料,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无异议,同意将《关于续聘中国民生银行2024年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监管部门要求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办法》及其他制度规定,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

独立董事:曲新久 温秋菊 宋焕政杨志威 程凤朝 刘寒星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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