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本保荐人现授权任成、曾文辉担任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该公司发行上市的尽职推荐及持续督导等保荐工作。任成熟练掌握保荐业务相关的法律、会计、财务管理、税务、审计等专业知识,最近五年内具备三十六个月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最近十二个月持续从事保荐相关业务,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组织的重大纪律处分或者中国证监会的重大监管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3年内曾担任过已完成的必易微(688045)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TCL科技(000100)主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签字保荐代表人。目前,签署的已申报在审企业共1家,具体包括:深圳尚阳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曾文辉熟练掌握保荐业务相关的法律、会计、财务管理、税务、审计等专业知识,最近五年内具备三十六个月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最近十二个月持续从事保荐相关业务,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组织的重大纪律处分或者中国证监会的重大监管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3年内曾担任过已完成的TCL中环(002129)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签字保荐代表人。目前,签署的已申报在审企业共1家,具体包括: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项目。

任成、曾文辉在担任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后,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四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1号——申请文件受理》第三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签署该项目的资格。

特此授权。

3-1-37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任 成曾文辉
法定代表人:
张 剑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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