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01,086.2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973.2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3,571.3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28,845.2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64.07%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热成型轻量化项目 | 长春华翔青岛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 | 是 | 67,558.72 | 49,538.43 | 49,538.43 | 100.00 | 2018年8月31日 | 6,509.85 | 是 | 否 | |||
长春华翔天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 | 是 | 18,000.00 | 18,000.00 | 100.00 | 2019年4月30日 | 2,966.58 | 是 | 否 | |||||
长春华翔佛山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技术改造项目 | 是 | 45,364.48 | 22,666.66 | 22,666.66 | 100.00 | 2018年8月31日 | 3,229.85 | 是 | 否 | ||||
长春华翔成都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技术改造项目 | 是 | 21,451.64 | 21,451.64 | 100.00 | 2019年4月30日 | 3,392.86 | 是 | 否 | |||||
轿车用新 | 年产5万件轿车用碳纤维等高性能复合材料生产线 | 是 | 59,973.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材料项目
材料项目 | 技改项目 | ||||||||||
年产40万套轿车用自然纤维等高性能复合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 | 是 | 25,528.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热成型轻量化项目 | 长春华翔长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 | 否 | 20,000.00 | 6,399.66 | 19,779.79 | 98.90 | 2020年12月31日 | 4,251.14 | 是 | 否 | |
长春华翔长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二期) | 是 | 4,546.03 | 4,545.81 | 100.00 | 2024年5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长春华翔上海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技术改造项目 | 是 | 13,412.97[注1] | 6,758.29 | 13,545.84 | 100.99 | 2024年5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年新增40万套真木件、10万套铝饰件生产线(生产设备)项目 | 否 | 14,758.60 | 32.70 | 14,641.71 | 99.21 | 2022年3月31日 | 7,762.80 | 是 | 否 | ||
汽车内饰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 是 | 35,445.4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年产15万套高档轿车用门内饰板总成项目 | 否 | 14,506.70 | 145.47 | 13,995.66 | 96.48 | 2021年8月31日 | 7,307.41 | 是 | 否 | ||
年产10万套高端内饰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 否 | 13,500.00 | 62.39 | 13,206.18 | 97.82 | 2022年5月31日 | 1,511.00 | 是 | 否 | ||
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否 | 8,705.18 | 1,574.76 | 12,199.67 | 140.14[注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汽车电子研发中心技改项目 | 是 | 17,959.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51,828.61 | 201,086.21 | 14,973.27 | 203,571.39 | 101.24 | ||||||
合 计 | 251,828.61 | 201,086.21 | 14,973.27 | 203,571.39 | 101.24 | 36,931.49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1. 依据相关规定,董事会重新对年产5万件轿车用碳纤维等高性能复合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由于该项目涉及产品成本高昂(价格高、碰撞后变形难以修复、不能回收利用)、汽车市场的 |
需求不高等原因近年来还未得到广泛应用,导致该项目短期内不会有较大投入且投入时间不确定,为了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相关财务费用支出,经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变更原投资项目,通过增资全资子公司长春华翔轿车消声器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华翔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来实施长春华翔长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涉及金额为20,000.00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9.95%。
2. 汽车内饰件生产线技改项目原计划由宁波华翔公司实施,拟投入募集资金为35,445.41万元,该项目建成后产品主要出口北美市场,2018 年开始,由于中美贸易摩擦,相关产品将增加的额外关税对该投资项目产生较大影响,因此该项目暂缓投入,处于观望状态。截至2020 年 5 月 11 日,虽然中美已就关税问题签署了第一阶段协议,但受全球经济波动影响,使得公司相关出口业务的前景变的更不明朗。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于 2020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原投资项目部分变更为 2 个已获主机厂订单的下一代豪华车配套的内饰件项目,分别为子公司宁波华翔汽车车门系统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 15 万套高档轿车用门内饰板总成项目和孙公司沈阳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 10 万套高端内饰件生产线技改项目,涉及金额分别为14,506.70万元和13,500.00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21%和6.71%。并将该项目变更后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7,751.94万元(包括募集资金余额7,438.71万元和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13.23 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 依据相关规定,董事会重新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由于“碳纤维”、“自然纤维”等高性能复合材料替代传统材料在汽车上规模化使用的进程一再被推后,而且时间变得不明朗。上述项目短期内不会有较大投入且投入时间不确定,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相关财务费用支出,经于 2021 年 4 月 26日召开的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变更原投资项目。通过增资全资子公司宁波劳伦斯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的方式来实施年新增 40 万套真木件、10万套铝饰件生产线(生产设备)项目,涉及金额14,758.60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7.34%。
4. 依据相关规定,董事会重新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原汽车电子研发项目主要是基于传统燃油车的产品研发,与现在的行业发展趋势有所不符。上述项目短期内不会有较大投入且投入时间不确定,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相关财务费用支出,经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变更原投资项目。通过增资全资子公司长春华翔轿车消声器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华翔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来实施长春华翔长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二期),涉及金额为
17,959.00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8.93%。
5. 依据相关规定,董事会重新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由于近期公司在华东地区新能源主机厂热成型产品相关业务发展较快,董事会综合论证了未来 5 年内相关产品在各区域业务订单分布、产能利用率及运输成本等情况,为了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相关财务费用支出,2022年8月25日,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将原投资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3,666 万元(其中项目历年利息收入253.03万元),通过增资长春华翔全资子公司——上海华翔和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的方式实施“长春华翔上海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技术改造项目”。
17,959.00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8.93%。 5. 依据相关规定,董事会重新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由于近期公司在华东地区新能源主机厂热成型产品相关业务发展较快,董事会综合论证了未来 5 年内相关产品在各区域业务订单分布、产能利用率及运输成本等情况,为了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相关财务费用支出,2022年8月25日,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将原投资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3,666 万元(其中项目历年利息收入253.03万元),通过增资长春华翔全资子公司——上海华翔和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的方式实施“长春华翔上海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技术改造项目”。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为了配合一汽大众在天津和成都工厂产能的调整,完成热成型产品在国内的布局,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经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原计划在青岛实施的3条热成型汽车零部件生产线的其中1条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为天津华翔汽车金属部件有限公司在天津市宁河区现代产业区实施;原计划在佛山实施的2条热成型汽车零部件生产线的其中1条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为成都华翔汽车金属部件有限公司在成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实施。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根据2018年1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使用募集资金29,366.9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29,366.94万元,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52号)。公司已于2018年1月24日置换募集资金29,366.94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19年6月26日,综合考虑未来募投项目碳纤维生产线技改项目和自然纤维生产线技改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同意继续将不超过80,000万元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流动资金实际情况及募集资金项目进度,调剂使用,使用期限为10个月,上述款项已于2020年4月23日全部归还。2020年4月27日,综合考虑未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同意继续将不超过32,700万元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 |
第 11 页 共 20 页流动资金实际情况及募集资金项目进度,调剂使用,使用期限为12个月,即自2020年4月28日至2021年4月27日止,上述款项已于2021年4月26日全部归还对应募集资金帐户。
流动资金实际情况及募集资金项目进度,调剂使用,使用期限为12个月,即自2020年4月28日至2021年4月27日止,上述款项已于2021年4月26日全部归还对应募集资金帐户。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1.2020年5月,汽车内饰件生产线技改项目变更为年产15万套高端轿车门内饰板总成项目与年产10万套高端内饰件生产线技改项目时,项目结余资金合计7,751.9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为7,438.71万元,截至2020年4月30日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313.23万元),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流。 2.2021年4月,长春华翔4个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扩建项目实施完毕,结余资金1,718.15万元(包含利息451.68万元),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该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2021年8月,公司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由于项目已实施完毕或发生变更,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该部分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1,084.7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2023年2月,年产15万套高档轿车用门内饰板总成项目、年产10万套高端内饰件生产线技改项目、年新增40万套真木件、10万套铝饰件生产线(生产设备)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毕,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1,599.30万元(包含利息647.9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007.99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募集资金余额1,007.99万元,前述资金将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注1]长春华翔上海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技术改造项目调整后的投资总额13,412.97万元,加上利息253.03万元,实际为13,666万元。 [注2]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投资进度超过100%,主要系各个募集资金子账户使用完毕后结余金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
附件2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 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 | 本年度 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长春华翔青岛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 | 长春华翔青岛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 | 49,538.43 | 49,538.43 | 100.00 | 2018年8月31日 | 6,509.85 | 是 | 否 | |
长春华翔天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 | 18,000.00 | 18,000.00 | 100.00 | 2019年4月30日 | 3,229.85 | 是 | 否 | ||
长春华翔佛山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技术改造项目 | 长春华翔佛山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技术改造项目 | 22,666.66 | 22,666.66 | 100.00 | 2018年8月31日 | 2,966.58 | 是 | 否 | |
长春华翔成都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技术改造项目 | 21,451.64 | 21,451.64 | 100.00 | 2019年4月30日 | 3,392.86 | 是 | 否 | ||
长春华翔长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 | 年产5万件轿车用碳纤维等高性能复合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 | 20,000.00 | 6,399.66 | 19,779.61 | 98.90 | 2020年12月31日 | 4,251.14 | 是 | 否 |
第 13 页 共 20 页长春华翔长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二期)
长春华翔长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二期) | 汽车电子研发中心技改项目 | 4,546.03 | 4,545.81 | 100.00 | 2022年4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长春华翔上海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技术改造项目 | 长春华翔长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二期) | 13,412.97 | 6,758.26 | 13,545.81 | 100.99 | 2024年5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年新增40万套真木件、10万套铝饰件生产线(生产设备)项目 | 年产40万套轿车用自然纤维等高性能复合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 | 14,758.60 | 32.70 | 14,641.71 | 99.21 | 2022年3月31日 | 7,762.80 | 是 | 否 |
年产15万套高档轿车用门内饰板总成项目 | 汽车内饰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 14,506.70 | 145.47 | 13,995.65 | 96.48 | 2021年8月31日 | 7,307.41 | 是 | 否 |
年产10万套高端内饰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 13,500.00 | 62.39 | 13,206.17 | 97.82 | 2022年5月31日 | 1,511.00 | 是 | 否 | |
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8,705.18 | 1,574.76 | 12,199.67 | 140.1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 计 | 201,086.21 | 14,973.24 | 203,571.39 | 101.24 | 36,931.49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2016年9月,青岛华翔规划在青岛建设3条热成型汽车零部件生产线,投产后的产品包含了配套一汽大众天津工厂“A SUV”的热成型零件,由于之后天津华翔又获得一汽大众天津工厂AUDI Q3等车型的热成型零件,综合考虑到天津地区相关业务的后续发展,公司董事会计划总投资19,940.00万元,在天津建设1条热成型生产线,其中使用本次募投资金18,000万元,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投入。配套一汽大众成都工厂“NCS NF”车型的热成型产品原计划在佛山生产,之后成都华翔又获得“DY”等车型的热成型零件,综合考虑到西南地区相关业务的后续发展,公司 |
董事会计划总投资22,870.00万元,在成都建设1条热成型生产线,其中使用本次募投金22,682.24万元,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投入。上述变更事项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的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4月26日公告。根据公司2016年12月1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251,828.6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具体分配到年产5万件轿车用碳纤维等高性能复合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为59,973.00万元、年产40万套轿车用自然纤维等高性能复合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为25,528.00万元。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800号)文核准,公司2017年12月18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96,180,164股,发行价格21.2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204,382.8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296.6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201,086.21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确认募投项目年产5万件轿车用碳纤维等高性能复合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投入金额为20,000.00万元、年产40万套轿车用自然纤维等高性能复合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投入金额为14,758.60万元。依据相关规定,董事会重新对年产5万件轿车用碳纤维等高性能复合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由于该项目涉及产品成本高昂(价格高、碰撞后变形难以修复、不能回收利用)、汽车市场的需求不高等原因近年来还未得到广泛应用,导致该项目短期内不会有较大投入且投入时间不确定,为了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相关财务费用支出,经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变更原投资项目,通过增资全资子公司长春华翔轿车消声器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华翔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来实施长春华翔长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涉及金额为20,000.00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9.95%。汽车内饰件生产线技改项目原计划由宁波华翔公司实施,拟投入募集资金为35,445.41万元,该项目建成后产品主要出口北美市场,2018 年开始,由于中美贸易摩擦,相关产品将增加的额外关税对该投资项目产生较大影响,因此该项目暂缓投入,处于观望状态。截至2020 年 5 月 11 日,虽然中美已就关税问题签署了第一阶段协议,但受全球经济波动影响,使得公司相关出口业务的前景变的更不明朗。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于 2020 年 5 月 11日召开的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原投资项目部分变更为 2 个已获主机厂订单的下一代豪华车配套的内饰件项目,分别为子公司宁波华翔汽车车门系统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 15 万套高档轿车用门内饰板总成项目和孙公司沈阳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 10 万套高端内饰件生产线技改项目,涉及金额分别为14,506.70万元和13,500.00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21%和6.71%。并将该项目变更后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7,751.94万元(包括募集资金余额7,438.71万元和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13.23 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依据相关规定,董事会重新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由于“碳纤维”、“自然纤维”等高性能复合材料替代传统材料在汽车上规模化使用的进程一再被推后,而且时间变得不明朗。上述项目短期内不会有较大投入且投入时间不确定,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相关财务费用支出,经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变更原投资项目。通过增资全资子公司宁波劳伦斯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的方式来实施年新增 40 万套真木件、10万套铝饰件生产线(生产设备)项目,涉及金额14,758.60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7.34%。依据相关规定,董事会重新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原汽车电子研发项目主要是基于传统燃油车的产品研发,与现在的行业发展趋势有所不符。上述项目短期内不会有较大投入且投入时间不确定,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相关财务费用支出,经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变更原投资项目。通过增资全资子公司长春华翔轿车消声器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华翔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来实施长春华翔长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二期),涉及金额为17,959.00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8.93%。依据相关规定,董事会重新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由于近期公司在华东地区新能源主机厂热成型产品相关业务发展较快,董事会综合论证了未来 5 年内相关产品在各区域业务订单分布、产能利用率及运输成本等情况,为了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相关财务费用支出,2022年8月25日,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将原投资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3,666万元(其中项目历年利息收入253.03万元),通过增资长春华翔全资子公司——上海华翔和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的方式实施“长春华翔上海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技术改造项目”。涉及金额为13,666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6.67%。
依据相关规定,董事会重新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由于“碳纤维”、“自然纤维”等高性能复合材料替代传统材料在汽车上规模化使用的进程一再被推后,而且时间变得不明朗。上述项目短期内不会有较大投入且投入时间不确定,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相关财务费用支出,经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变更原投资项目。通过增资全资子公司宁波劳伦斯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的方式来实施年新增 40 万套真木件、10万套铝饰件生产线(生产设备)项目,涉及金额14,758.60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7.34%。 依据相关规定,董事会重新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原汽车电子研发项目主要是基于传统燃油车的产品研发,与现在的行业发展趋势有所不符。上述项目短期内不会有较大投入且投入时间不确定,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相关财务费用支出,经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变更原投资项目。通过增资全资子公司长春华翔轿车消声器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华翔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来实施长春华翔长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二期),涉及金额为17,959.00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8.93%。 依据相关规定,董事会重新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由于近期公司在华东地区新能源主机厂热成型产品相关业务发展较快,董事会综合论证了未来 5 年内相关产品在各区域业务订单分布、产能利用率及运输成本等情况,为了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相关财务费用支出,2022年8月25日,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将原投资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3,666万元(其中项目历年利息收入253.03万元),通过增资长春华翔全资子公司——上海华翔和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的方式实施“长春华翔上海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技术改造项目”。涉及金额为13,666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6.67%。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