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附件: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事前认可意见书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在董事会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临时)前向我们提供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此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和了解,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0年4月17日
独立董事签字(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飞跃 林爱梅 周玮 秦悦民